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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经纪公司获准进入证交所债市,服务品种包括债券及回购等
中国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周一公告,两市机构投资者可以委托经依法成立的货币经纪公司,为其交易或者转让在交易所挂牌转让的债券(含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债券衍生产品以及其他相关品种提供居间服务。
上交所新闻稿引述有关负责人表示,债券市场引入货币经纪公司是国际债券市场通行做法和普遍规律,与做市商制度互为补充,相辅相成。
投资者通过货币经纪公司达成交易意向后,应当由交易双方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成交申报,经交易所确认后成交。
两个证券交易所暂时均没有公布更多操作细节。
中国自2005年开始引入货币经纪公司,目前银监会共批准设立了上海国际、上海国利、平安利顺、中诚宝捷思和天津信唐等五家货币经纪公司。按规定可以从事境内外的外汇市场、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和衍生产品的经纪业务。
与目前证券公司开展的证券经纪业务有所不同,货币经纪公司主要业务模式是通过电子技术或其他手段,作为居间人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并促进达成交易,按照约定费率向委托方收取服务佣金,其本身并不从事自营业务或者代理客户参与交易或结算业务。
因银行间债市和证交所债市主要成交方式不同,此前货币经纪公司仅服务于银行间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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