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尊敬的客户:
鉴于2016年清明假期的临近,为有效防范节假期间的市场风险,根据交易所相关的通知规定,我司经研究决定现将某些交易品种普通月份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假期期间各交易品种的涨跌幅度及其他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 4月2日(星期六)至4月4日(星期一)休市3天,4月5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
2016年4月1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2016年4月5日所有商品期货品种的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夜盘恢复交易。
二、 假期期间公司保证金调整及交易所涨跌幅度限制标准如下:
自2016年3月31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各交易品种普通月份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比例及涨跌幅度限制标准如下:
上期所:热轧卷板 保证金比例提高到13%,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6%;
螺纹钢 保证金比例提高到14%,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6%;
锡 保证金比例提高到12%,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5%。
大商所:铁矿石的保证金比例提高到16%;涨跌幅度限制为7%;
聚丙烯、聚乙烯、聚氯乙烯的保证金比例提高到14%,涨跌幅度限制为7%;
其他品种保证金比例及涨跌幅度限制保持不变
三、 2016年4月5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热轧卷板保证金比例仍为13%,涨跌幅度限制仍为6%;螺纹钢保证金比例仍为14%,涨跌幅度限制仍为6%;锡保证金比例仍为12%,涨跌幅度限制仍为5%。
四、2016年4月5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在铁矿石、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节前标准。
五、如遇上述保证金及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的执行。
近期国际国内市场波动较大,影响相关品种价格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投资者及时调整持仓结构,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