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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节假日期间公司保证金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9/8 16:59:01 点击次数:8814

各位尊敬的客户:
     鉴于2016年中秋节假期的临近,为有效防范节假期间的市场风险,根据交易所相关的通知规定,我司经研究决定现将某些交易品种普通月份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交易所涨跌幅度变化及其他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9月15日至9月18日休市4天,9月19日起照常开市。
2016年9月14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2016年9月19日所有期货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二、 假期期间公司保证金调整及交易所涨跌幅度限制标准如下:
自2016年9月13日结算时起各交易品种普通月份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比例及涨跌幅度限制标准如下:
    上期所:铝、铅 的保证金比例为11%,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5%;
锌、锡、黄金 的保证金比例为13%,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6%。
    大商所:豆油、棕榈油 的保证金比例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
    郑商所:普麦、强麦、早籼稻、郑油、菜籽、粳稻、晚稻、硅铁 的保证金比例为12%;白糖、玻璃、PTA、菜粕、动力煤 的保证金比例为13%;所有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
    其他品种保证金比例及涨跌幅度限制保持不变。

    三、2016年9月19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

    四、如遇上述保证金及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的执行。

    近期国际国内市场波动较大,影响相关品种价格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投资者及时调整持仓结构,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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