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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鉴于2017年清明假期的临近,为有效防范节假期间的市场风险,根据交易所相关的通知规定,我司经研究决定现将某些交易品种普通月份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假期期间各交易品种的涨跌幅度限制及其他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4月1日至4日休市,4月5日(星期三)起照常开市。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2017年4月5日所有商品期货品种的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夜盘恢复交易。
提示: 根据大商所《关于豆粕期货期权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大商所发〔2017〕99号),豆粕期权合约自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09:00起上市交易,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大商所当晚不进行期货夜盘品种的夜盘交易;3月31日(星期五)豆粕期权和所有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均为08:55-09:00
二、 假期期间,公司保证金调整及交易所涨跌幅度限制标准如下:
(一)自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各交易品种普通月份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比例及涨跌幅度限制标准如下:
郑商所:除菜籽、动力煤外,其他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3%,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6%。
大商所:铁矿石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提高到17%;涨跌幅度限制为9%。
(二)若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天然橡胶期货一般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8%。
三、恢复交易后,公司保证金调整及交易所涨跌幅度限制标准如下:
(一)2017年4月5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自铁矿石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节前标准。
(二)2017年4月5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铝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4%调整为13%,涨跌幅度限制由7%调整为6%;铜、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5%调整为14%,涨跌幅度限制由7%调整为6%;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4%调整为13%,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5%。
(三)其他假期期间发生调整过的商品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及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节前水平。
四、如遇上述保证金及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的执行。
近期国际国内市场波动较大,影响相关品种价格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投资者及时调整持仓结构,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