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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国庆和中秋长假期间调整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及夜盘交易时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9/25 15:04:45 点击次数:8228

各位尊敬的客户:

鉴于2017年国庆和中秋假期的临近,为有效防范节假期间的市场风险,根据交易所上期发〔2017〕166及167号、大商所发〔2017〕286号、郑商发〔2017〕239号及240号等通知,我司经研究决定现将各交易品种普通月份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假期期间各交易品种的涨跌幅度及其他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9月29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 10月9日上期所、郑商所及大商所各期货期权品种集合竞价时间08:55-09:00,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二、 自2017年9月27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各交易品种普通月份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如下:

上期所:白银、黄金的保证金提高至18%;铜、铝、锌、铅、镍、锡、沥青、热轧卷板的保证金提高至19%;螺纹钢、天胶的保证金提高至20%;线材的保证金维持24%不变;燃料油维持44%不变。

大商所:大豆1号、玉米、玉米淀粉、鸡蛋、聚乙烯、豆粕、棕榈油、聚丙烯、聚氯乙烯、豆油的保证金提高到17%;焦炭、焦煤、铁矿石的保证金提高到21%;纤维板、胶合板、大豆2号的保证金维持25%不变。

郑商所:棉花、棉纱、玻璃、甲醇、菜籽油、菜粕、硅铁、锰硅、白糖、PTA、动力煤的保证金提高至16%;强麦、普麦、早籼稻、晚籼稻、粳稻、菜籽的保证金维持25%不变。

中金所各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三、 假期期间各合约品种的涨跌幅调整如下:

上期所:若9月28日未出现单边市,则当日收盘结算时起黄金、白银期货合约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7%;铜、铝、锌、铅、镍、锡、热轧卷板、石油沥青期货合约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8%;螺纹钢、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由7%调整为9%;线材、燃料油期货合约涨跌幅度限制不作调整。10月9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

大商所:自2017年9月28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将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将鸡蛋品种(除1710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7%;将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9%;焦炭、焦煤、胶合板和纤维板品种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2017年10月9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5%;黄大豆2号品种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4%;鸡蛋品种(除1710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5%;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至8%。

郑商所:自2017年9月28日结算时起,除菜籽、强麦外,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7%。2017年10月9日恢复交易后,自未出现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注:中金所涨跌停幅度不变)

四、如遇上述保证金及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的执行。

 鉴于休市时间较长,影响相关品种价格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投资者及时调整持仓结构,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祝节日愉快,投资顺利!

 

 

 

                                                          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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