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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长假节后公司保证金比例调整通知

发布日期:2019/2/11 16:03:33 点击次数:8682

尊敬的客户:

鉴于2019年春节长假假期的结束,根据交易所相关的通知规定,我司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2月11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将各交易品种普通月份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恢复至以下标准:

上期所:黄金的保证金比例为11%;白银、铝、铅的保证金比例为12%;铜、热轧卷板、镍、锡、锌、纸浆的保证金比例为13%;螺纹钢、天胶、线材的保证金比例为14%;沥青的保证金比例为15%;燃料油的保证金比例为16%。

大商所:玉米、玉米淀粉期货品种的保证金比例为9%;棕榈油、豆油期货品种的保证金比例为10%;大豆1号、乙二醇、聚乙烯、豆粕、聚丙烯、聚氯乙烯期货品种的保证金比例为11%;大豆2号、铁矿石、鸡蛋期货品种的保证金比例为13%;焦煤、焦炭期货品种的保证金比例为14%;纤维板、胶合板期货品种的保证金为25%。

郑商所:白糖的保证金比例为11%;棉花、甲醇、玻璃、菜籽油、菜粕、动力煤、PTA的保证金比例为13%;苹果的保证金比例为14%;棉纱、粳稻、晚籼稻、早籼稻、硅铁、锰硅的保证金比例为15%;普麦、菜籽、强麦保证金比例为25%。

能源中心:原油期货品种的保证金比例为15%。

如遇上述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的执行。请各位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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