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鉴于2020年端午节假期的临近,为有效防范节假日期间的市场风险,根据交易所相关的通知规定,我司经研究决定现将某些交易品种普通月份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事项通知如下:
若2019年6月23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对以下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进行如下调整:
郑商所:PTA和甲醇品种的客户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5%;菜籽油、菜籽粕、动力煤、玻璃、纯碱和尿素品种的客户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2%。
大商所:黄大豆1号品种的客户保证金标准调整至投机14%、套保13%;铁矿石品种的客户保证金标准调整至投机17%、套保16%。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2019年6月29日(周一)恢复交易后,大商所铁矿石和黄大豆1号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假期标准不变;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郑商所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近期国际国内市场波动较大,影响相关品种价格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状况,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祝节日快乐,投资顺利!
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