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网站
一、什么是洗钱和反洗钱?
洗钱就是通过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某种手法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主要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协助转移资金或汇往境外等。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反洗钱相关法规制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二、哪些机构应该履行反洗钱义务?
反洗钱义务主体包括两类: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依法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
2、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的范围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同时,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实际工作中还必须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即合法审慎原则、保密原则和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合作原则。
三、哪些交易将受到反洗钱监测?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专门的规章,当金融交易达到一定金额或符合某种可疑特征时,金融机构应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例如单笔或当日累计20万以上的现金存取、现金兑换、现金汇款等,或者银行帐户资金短期内分散转入、集中转出且与客户身份或经营业务明显不符。金融机构还可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出涉嫌洗钱的可疑交易并上报。
四、洗钱渠道主要有哪些:
洗钱渠道主要有:
1、现金走私;
2、将大额现金分散存入银行;
3、向现金流量高的行业投资;
4、购置流动性较强的商品;
5、匿名存款或购买不记名有价金融证券;
6、制造显失公平的进出口贸易;
7、注册皮包公司,虚拟贸易;
8、设立外资公司;
9、利用地下钱庄和民间借贷转移犯罪收入;
10、购买保险;
11、实施复杂的金融交易;
12、在离岸金融中心设立匿名账户;
13、利用银行保密法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