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鉴于2021年元旦假期的临近,为有效防范节假日期间的市场风险,根据交易所相关的通知规定,我司经研究决定现将某些交易品种普通月份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对以下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进行如下调整:
上期所: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品种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5%;不锈钢品种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4%。
大商所: 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8%(I2105合约维持21%标准不变);焦炭和焦煤品种期货合约套期保值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6%和17%;黄大豆1号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7%;棕榈油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5%;玉米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3%;鸡蛋品种期货合约套期保值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3%和14%。
中金所: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4%;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6%。沪深300股指期权各合约的保证金调整系数调整至15%。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2021年1月4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近期国际国内市场波动较大,影响相关品种价格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市场状况,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祝节日快乐,投资顺利!
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