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的通知,我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对公司保证金情况进行如下调整:
自2021年5月20日结算时起,将纯碱期货一般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菜油、菜粕期货一般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动力煤2106、2107、2108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动力煤2109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请各位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祝投资顺利!
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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