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的通知,我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对公司保证金情况进行如下调整:
自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结算时起,将聚乙烯、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将聚丙烯品种期货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
请各位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祝投资顺利!
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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