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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大商所关于调整棕榈油等品种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3/4 10:10:44 点击次数:5311
大商所发〔2022〕113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9日(星期三)结算时起,棕榈油期货P2204、P2205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12%调整为13%,豆粕期货M2205合约、豆油期货Y2205合约和玉米淀粉期货CS2205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9%调整为12%,黄大豆2号期货B2204、B2205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9%调整为12%,玉米期货C2207、C2209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11%调整为12%,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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