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郑州商品交易所发布的通知,我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自2024年4月2日结算时起对公司保证金情况进行如下调整:
上期所:螺纹钢、热轧卷板、不锈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
能源中心: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7%,其中ec2404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40%。
郑商所:棉花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其中棉花24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17%;棉纱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菜油、菜粕、白糖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PTA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2024年4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烧碱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7%,其中烧碱24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21%;对二甲苯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7%,其中对二甲苯24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21%;其他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请各位交易者注意市场风险,理性交易。
特此通知,祝交易顺利!
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