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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期所关于实施申报费的合约上异常交易行为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7/22 9:03:41 点击次数:210

广期所发〔2024〕200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广州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0月25日交易时起,在实施申报费的合约上,由非附加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FAK)属性的限价指令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特此通知。

 

广州期货交易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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