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银期货官网!
客服热线:400-820-8899
English
客服中心

转发大商所关于实施申报费的合约上频繁报撤单异常交易行为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7/22 9:16:36 点击次数:433

各会员单位和相关主体: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0月25日交易时(即10月24日晚夜盘)起,实施申报费的合约上由非附加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FOK)或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FAK)属性的限价指令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4年7月19日

客服

APP

微信

微博

返回顶部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