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平仓是指交易所按有关规定对会员、客户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强行平仓制度的实行,能及时制止风险的扩大和蔓延。
如,中金所规定以下五种情况下,交易所实行强行平仓:
(1)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且未能在第一节结束前补足;
(2)客户、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持仓超过持仓限额标准,且未能在第一节结束前平仓;
(3)因违规、违约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
(4)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
(5)交易所规定应当予以平仓的其他情形。
需要强行平仓的头寸先由会员自己执行,时限为开市后第一节交易时间,强行平仓的价格通过市场交易形成,若规定时限内会员未执行完毕,则由中金所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