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鉴于近日市场出现极端行情,为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我司经研究决定提高部分期货交易品种的保证金,现将其普通月份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3月8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各期货交易品种普通月份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如下:
上期所:热轧卷板、螺纹钢 的保证金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1%。
大商所:焦煤、焦炭 的保证金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1%;
铁矿石 的保证金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2%。
郑商所:动力煤 的保证金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1%。
(注:其他期货交易品种的保证金比例不变)
二、如遇上述保证金比例及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的执行。
近期国际国内市场波动较大,影响相关品种价格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投资者及时调整持仓结构,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