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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春节假期保证金比例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2/8 10:35:53 点击次数:8518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国内各期货交易所相关通知及放假安排,为有效防范节后国内期货市场可能产生的市场风险,我司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2月12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将各期货品种普通月份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调整如下:

上期所:黄金的保证金提高至16%;白银、铜、铝、锌、铅、锡、沥青的保证金提高至17%;镍、螺纹钢、热轧卷板的保证金提高至19%;天然橡胶的保证金提高至21%;线材的保证金维持24%不变;燃料油维持44%不变。

大商所:大豆1号、大豆2号、玉米、玉米淀粉、鸡蛋、聚乙烯、豆粕、棕榈油、聚丙烯、聚氯乙烯、豆油的保证金提高到17%;焦炭、焦煤、铁矿石的保证金提高到21%;纤维板、胶合板的保证金维持25%不变。

郑商所:苹果、棉花、棉纱、玻璃、甲醇、菜籽油、菜粕、硅铁、锰硅、白糖、PTA、动力煤的保证金提高至17%;强麦、普麦、早籼稻、晚籼稻、粳稻、菜籽的保证金维持25%不变。

中金所各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维持不变。

鉴于休市时间较长,影响相关品种价格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投资者随时关注自己的账户资金状况、行情变化以及公司和交易所网站上的通知公告,及时调整持仓结构,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祝春节愉快,投资顺利!

                                

 

 

 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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