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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长假节后公司保证金比例恢复通知

发布日期:2018/2/22 17:31:14 点击次数:9275

尊敬的客户:

鉴于2018年春节长假假期的结束,根据交易所相关的通知规定,我司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2月22日(星期四)起将各交易品种普通月份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恢复至节前标准,即:

上期所:黄金的保证金比例为11%;白银、铝、铅的保证金比例为12%;沥青、铜、热轧卷板、镍、锡、锌的保证金比例为13%;螺纹钢、天胶的保证金比例为14%;线材的保证金比例为24%;燃料油的保证金比例为44%。

大商所:大豆1号、大豆2号、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豆粕、棕榈油、聚丙烯、聚氯乙烯、豆油的保证金比例为11%;鸡蛋的保证金比例为13%;铁矿石的保证金比例为15%;焦煤、焦炭的保证金比例为17%;纤维板、胶合板的保证金为25%。

郑商所:棉花、菜籽油、白糖、动力煤的保证金比例为11%; 苹果、玻璃、甲醇、菜粕、PTA的保证金比例为13%;棉纱、硅铁、锰硅的保证金比例为15%;粳稻、晚籼稻、普麦、早籼稻、菜籽、强麦保证金比例为25%。

如遇上述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的执行。请各位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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