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依据上期发〔2019〕77号文《关于2019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和上能发〔2019〕17号文《关于2019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我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对公司保证金情况进行如下调整:
自2019年4月8日结算起,锌品种期货合约的客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铅品种期货合约的客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螺纹钢品种期货合约的客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石油沥青品种期货合约的客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原油品种期货合约的客户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
如遇上述保证金与现行规则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的执行。请各位投资者随时关注自己期货账户的资金状况、行情变化以及公司和交易所网站上的通知公告,及时调整持仓结构,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祝投资顺利!
中银国际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