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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流程

发布日期:2012/7/30 10:46:03 点击次数:11297

   一、实物交割
    1、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采用实物交割方式。
    2、凡在交割月内进行实物交割的客户,须在进入交割月前的倒数第5 个交易日之前向公司交易部书面提出实物交割申请,签订实物交割意向书,并详细说明对于提取仓单时间、地点的要求,对于实物品牌的要求等。
    3、申报实物交割的买方须在第一交割日前将全额结算货款划入本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如逾期未缴足额货款,按违约处理。
    4、申报实物交割的卖方须在最后交易日倒数第3个交易日前将全部有效的商品期货标准仓单按要求及时送到公司交易部。申请上期所实物交割的卖方须在最后交易日中午11:30分之前通过电子仓单系统对所需要交割的仓单授权给公司。
    5、申请实物交割的卖方须在交割日第一日中午12点之前将相应的增值税发票交到期货公司,增值税发票的送达工作由交割员负责办理。
    6、实物交割的手续费按公司实物交割手续费标准收取,交割中产生的仓储、保险、贴水等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公司财务部门从客户的保证金账户中划转。
    7、实物交割完成后,客户有异议的,需在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经纪公司向交易所提出质疑。
        客户如有交割意愿,可与公司交易部交割负责人联系

             上海期交所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开户说
法人客户

1、准备开户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1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1份;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1份;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开户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 1份;
5)银行等办理质押贷款的金融机构开户还须提供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和上级行允许该行开立标准仓单账户的批复等。
*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开户企业的公章

2、填写如下表格,并在表格上签字盖章
1)《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系统用户服务协议》(一式三联)
2)《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开户登记表》(一式三联)
3)《上海期货交易所仓单系统用户信息表(客户)》(一式三联)

3、提交给中银国际期货
温馨提示:
或者登陆上海期货交易所网站(www.shfe.com.cn)的热点栏目导航中的“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专栏” (www.shfe.com.cn/mndz/main.htm)中下载相关表格:《用户服务协议书》、《仓单帐户开户登记表(在会员处开户)》、《客户用户信息表(在会员处开户)》

 

二、现金交割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货合约采用现金交割方式,即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后,交易所以交割结算价为基准,划付持仓双方的盈亏,了结所有未平仓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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